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1.2交货地点:渤海新区黄骅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合格。
2.2采购范围与标段划分:
2.2.1采购范围:采购防撞缓冲车1辆,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详见采购文件。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将被拒绝,以上内容以询比采购评审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8月 1 日17时00分00 秒,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未能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在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 5 日10 时0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间。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采购人不再邀请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邓楠
电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1109室
联系人:李振杰
电 话:******
9.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电 话:******
邮 编:061000
10.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400 |
公告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