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2025年度小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福镇2025年度小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经崇招[2025]47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崇福镇2025年度小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建安费约3000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72万元。
2.2设计周期:1年(如果出现项目跨越该时间段,则服务周期须截至该项目相关服务工作完毕)
2.3招标范围:单个项目设计服务费估算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概预算文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交通影响安全性评估报告、施工图预算审核咨询报告、工程量清单编制、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施工图第三方审查(需由不低于中标单位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审图)、相关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道路照明、交通设施设计等)以及前期立项文本编制、相关科研(如需要)、环保等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4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指标执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采用三级和四级公路设计标准。
2.5标段划分:设1个设计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浙江省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助注册地址:******/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有限公司400-928-0095、0573-******。
5.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0573-******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
******有限公司 0573-******
6.发布公告的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col/col******42/index.html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4月2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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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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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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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浙江省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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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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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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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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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长度1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乡村道路改造)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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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以上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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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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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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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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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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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道路桥梁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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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
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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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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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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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
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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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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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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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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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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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小于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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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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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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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分项负责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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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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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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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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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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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